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固体废物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擘画美丽中国画卷的重要篇章。“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4月,首批“无废城市”改革试点在“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继续推动“113+8”个城市和地区“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势在必行
“无废城市”建设是国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部署,对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无废城市”建设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无废城市”建设既助力全面节约战略,也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固体废物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通过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可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大降低我国原生资源的开采和对外资源的过度依赖。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浪费,可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无废城市”建设既促进循环经济,也推动打造绿色经济增长点。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制造是“无废城市”建设实现的主要路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产业逐渐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美丽经济”的重要部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就是推动产业结构、工业农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无废城市”建设是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
随着污染防治攻坚的深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更高。“无废城市”建设,可解决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推动减污降碳协作协同效应,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考虑和具体行动。
“无废城市”建设既是污染源头治理,也是环境质量末端改善。通过建设“无废城市”,对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处理,实现固体废物“三化”处理,可协同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并解决固体废物由于贮存、处置不当造成的生态破坏、人居环境破坏和危害人身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无废城市”建设既是减污的重要抓手,也是降碳的具体举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十三五”期间,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约为25%。预计到2060年,通过“无废城市”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的碳减排效益约为52.8亿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稳步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三)“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更干净整洁的城市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每年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100亿吨,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通过建设“无废城市”可有效解决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有效提升环境承载力,增强人民福祉,为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
“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随着人民群众对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的诉求日益迫切。“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无废城市”建设,切实可行
“无废城市”建设既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不仅仅是生态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近年来,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无废”理念得到广泛普及。推动了工业、农业、建筑、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领域内一大批工程项目落地,建立了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形成了一系列好方法、好经验。然而,“无废城市”建设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亟需凝聚各方共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一)加强“无废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无废城市”建设是固废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设定了在“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分别推进约100个地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的长期目标。“无废城市”建设、“双碳”目标以及“美丽中国”建设三者均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在实现路径和目标达成上具有高度协同性,须进行长期探索、持续发展,通过试点先行、先易后难,最终全面实现。“无废城市”建设应加强“双碳”目标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协同推进,突出“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指引以及降碳工作的引领作用。
(二)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基础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高速发展,“开采—制造—使用—废弃”的线性粗放式发展模式所产生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固体废物管理,我国迄今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三化”处理体系。“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需不断完善,增强对生态产品设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管理的法律约束力,明确产品源头准入、污染者主体责任等要求,扩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污染者付费制的行业覆盖范围,实现对资源和固体废物生命全周期管理。此外,固体废物的协同管理也需持续加强,建立生态环境、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农村、商务、财政等多部门和多领域的协同机制,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健全监管机构组织和人员建设,补充完善各部门、各领域固体废物管理专职人员配置;建立支撑“无废城市”建设的分类数据体系,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数据。
(三)充分运用财税激励、绿色金融等经济手段
适当提高环保财政资金支出,强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市场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扩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和领域税收优惠覆盖范围,发挥好税收激励作用。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高“无废城市”项目投放比例,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产业低碳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性作用。
(四)提高社会主体环境意识
人民群众是“无废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要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引导群众改变传统消费观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无废”意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共享工作成果。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的新政策、新成效,引导公众转变传统观念。以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景区、企业、社区、商超、快递网点、酒店等为重点,培育各类“无废细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无废城市”建设,江西先行
近期召开的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提出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工作目标。目前,江西是唯一兼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的省份。江西“无废城市”建设是落实相关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美丽江西”的重要举措。
2019年,江西省瑞金市作为国家首批“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坚持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江西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2022年以来,九江、赣州、抚州、吉安4个设区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实施《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规划纲要(2021-2035年)》《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江西“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初具雏形。
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6个,处置能力约78.1万吨/年;在产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104家,利用能力约462万吨/年,能满足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检察院和公安厅连续3年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省直11部门连续3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江西“无废城市”建设正在深入推进。
当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率先开展“无废机关”创建,带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起参与,推动开展各类“无废细胞”创建活动,以“无废细胞”作为“无废城市”的重要组成单元,用实际行动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
作者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