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既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更是党中央交给人大的重要政治任务。
2023年8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对本届的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经过五年努力,推动国有资产全貌和各类国有资产家底不断清晰、准确、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持续提升,共享国有资产发展成果的渠道和机制日益顺畅,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新起点新任务远谋划布新篇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动作和法定要求。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第一个五年规划,经过五年的努力,我省实现省市县三级建立和实施报告制度全覆盖,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实践证明制定并实施国资监督五年规划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资产总额11万亿元,并通过报告实物量,掌握了文物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土地、矿产、水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决策部署,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化拓展,全面依法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新一轮《五年规划》,明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国资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年度安排和具体要求,着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多形式多举措凝共识创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五年规划》制定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共同负责起草。考虑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标准高,且涉及的部门多、受关注度高,对一届的国资监督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安排更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在起草过程中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平台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发扬民主,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抓学习。全面学习领会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吃透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为开展起草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重对标。贯彻落实7月28日全国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对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要求,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主要内容,搭建起草框架。
三是深融合。起草过程中注重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关于各类国有资产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为使《五年规划》更贴实际、更具特色,注重融合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改革进展情况,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依法履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是精梳理。系统梳理第一个五年周期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实践,重点围绕全省5年来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和监督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学习兄弟省市有关经验做法,拓宽起草的视野和思路。
五是广纳言。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和单位以及11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预算工委3个基层联系点的意见。对各方面反馈的近30条意见建议,逐项研究,充分吸收。
站位高落点实强引领重质效
《五年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提质增效,紧扣改革要求、突出人大视角、坚持系统观念,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议题安排、推动政府改进报告工作、持续强化人大监督等方面,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主要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恰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因此,在起草《五年规划》时,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协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聚焦国有资产更好服务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确定的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等决策部署,与不同类别的国有资产核心功能和职责作用相结合,优化强化细化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监督的重点,着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机制,促进有效发挥国有资产核心功能。
(二)总体稳定衔接有序。
《五年规划》在框架结构和年度报告议题安排上,既与全国人大五年规划相衔接,又与我省第一个五年规划基本保持一致,保障报告和监督工作的连续性。考虑到企业和文化企业属同一范畴,报告和审议的重点虽各有侧重但总体相近,拟将企业和文化企业两个专项报告安排在同一年份听取审议。
具体来讲,从2023年到2026年,每年在审议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依次为:金融企业、企业与文化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7年不再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将重点听取审议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为进一步丰富报告方式,及时回应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考虑到专项报告五年一个周期的客观实际,在听取审议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择若干小专题,请省政府提交书面专题报告,作为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的子报告或附件。
(三)深化拓展提质增效。
《五年规划》注重总结第一个五年周期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在监督和报告工作方面的有益经验,形成制度规范。
要求围绕提质增效目标,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深化拓展,推动实现由报出国有资产规模等数量情况向报出资产质量状况拓展,由报出国有资产家底向报清国有资产核心功能作用发挥情况拓展,由时点性监督向日常监督、月度季度持续性监督、跟踪监督拓展,由听取审议报告为主向全面利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拓展,由定期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向规范听取国有资产管理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告通报拓展。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梳理分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着力在规范报告口径、完善报表体系、健全差异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推动提高报告质量,在健全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国资联网监督、强化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衔接机制等创新监督手段上下功夫,推进科学评价、精准监督。
(四)兼具指导性操作性。
《五年规划》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既通过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来明确方向,体现指导性,对市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起到引领推动作用,又通过具体的工作要求、制度机制来增强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为具体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机构,将以落实本届《五年规划》为抓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对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支撑和促进作用,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